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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活性物質所致精神障礙又稱中毒性精神障礙或中毒性精神病,指攝入各種能明顯影響精神活動的物質所致的精神障礙。資料:占精神科住院病人的0.3~0.9%.臨床上較常見的有農藥中毒、醫用藥物中毒、重金屬中毒、嗜好物中毒及食品中毒等引起的精神障礙。
[病因與發病機理]
一、易致精神障礙的物質:較常見的有:鉛、汞、錳、一氧化碳、二硫化碳、苯等工業毒物;有機磷,有機汞等常用農藥;有毒類、肉毒桿菌污染的食物、臭米面等食品;醫用藥物如激素、阿托品、羅芙木制劑、抗結核藥、巴比妥類、溴劑等;酒及其它嗜好物等。
二、研究各種毒物作用于機體時,首先引起大腦皮質主動性抑郁過程的削弱,出現興奮性增高,以后出現彌散性超限抑制和保護性抑制是出現意識障礙和運動興奮的機理。
三、毒物的性質、劑量、進入機體的途徑、速度和持續的時間,以及個體敏感性,神經系統功能狀態、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均與精神障礙的發生及表現形式有關。
四、毒物對中樞神經系統,特別是腦細胞的損害,以及能引起腦循環障礙、腦水腫、腦缺氧等病理變化均對精神障礙的發生具有重要意義。
